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相繼發布《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和《2025年草原防火命令》,宣告四川進入新一輪森林草原防火期,要求各地各有關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全力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
命令明確,2025年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為森林高火險期。
森林防火命令規定,發布森林火險橙色和紅色預警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發布禁火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林區生產經營企業、施工工地應當停止野外動火施工作業。必要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對高火險區實施封禁管理,除封禁區域內居民和森林防滅火有關工作人員外,其余人員未經批準一律不得進入。
草原防火命令規定,草原防火期內,出現高火險天氣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極高草原火險區、高草原火險區以及一旦發生草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區域劃為草原防火管制區,規定管制期限,向社會公布,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兩道命令均指出,防火區內嚴禁違規野外用火,縣級人民政府林業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設立檢查站,對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的所有人員和車輛進行防火宣傳和檢查,嚴禁攜帶火種或者易燃易爆物品進入。
兩道命令均明確了違反規定的處罰措施:違反有關規定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承接有關行政處罰權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給予相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隱患排查,兩道命令指出,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常態化組織開展森林草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建立隱患臺賬及責任清單,實行銷號整治。對森林草原防火區內的重點地段、重點目標,以及在森林草原火災危險地段的鐵路、石油天然氣管道、電力和通信設施等,有關責任主體單位應當開設必要的防火隔離帶,清除可(助)燃物,加強動火作業管理和安全檢查,整治存在的火災隱患。在7級以上大風等極端條件下,對穿越林區、牧區35千伏及以下配電線路,應當按照規定果斷采取拉閘避險措施。
此外,兩道命令對加強教育宣傳、加強應急準備和科學處置、依法落實防滅火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等工作作出規定,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草原火情火災,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2119。 (余萌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