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林草局、青海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制定《青海省天然草原牧草種植管理辦法(試行)》,以全面加強草原生態環境保護,促進草原合理利用。辦法自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4章26條具體內容,明確了天然草原牧草種植的管理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依法依規、科學布局,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對牧草種植、草種繁育和圈窩種草進行了詳細定義,進一步細化了各級林草主管部門對種植牧草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權責。對種植牧草的必要條件和申報流程在制度、規劃、立地條件等方面作出了規定。同時,對種植牧草的備案、建中建后的監督管理及植被恢復等作了嚴格要求。
《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青海省天然草原種植牧草行為,有效打擊非法開墾草原行為。 (張雅寧)



